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福安法院:“巡回审判+现场普法” 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

  本报讯(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杨立娇) 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司法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巡回法庭审判职能,近日,福安法院深入康厝乡开展一起失火案巡回审判,政协委员、康厝林业站干部、群众代表等30余名人员现场旁听。

  随着庄严的法槌落下敲响,一场家门口的巡回庭审正式拉开帷幕。2023年3月,被告人兰某某在未办理野外用火审批的情况下,在康厝乡某山场其责任田焚烧杂草时,不慎引发山场森林火灾。经鉴定,本次火灾过火总面积659.1亩,过火林木立木总蓄积量825.832立方米。案发后,被告人主动投案如实供述罪行,并自愿认罪认罚。本案将择期宣判。庭审结束后,为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释法,福安法院针对农村频发的生态环境犯罪活动,向群众发放宣传册,并宣讲非法狩猎、失火、滥伐林木、非法采矿等犯罪构成及其危害后果,让生态司法保护理念入脑入心。

  “在案发地开庭,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也体现了司法的温暖,又能够增强当地群众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希望通过此次的巡回审判,大家能够主动抵制各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自觉参与生态保护行动,共同助力生态文明建设。”政协委员范云龙说。下一步,福安法院将持续深化“巡回审判+现场普法”模式,将“能动司法+诉源治理”工作模式深入人民群众,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的法律意识和行动自觉,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本市·综合
   第a03版:本市·民生
   第a04版:平安与法
   第a05版:乡村振兴
   第a06版:关注全国两会
   第a07版:关注全国两会
   第a08版:关注全国两会
她们如冬日暖阳般温暖着群众
福安法院:“巡回审判+现场普法” 以司法之力守护生态环境
福鼎:“亲子”关系引误会 巡回审判解纠纷
业主群内纷争起 倾心调解化纠纷
古田:十八而志 “宪”礼青春
福安公安速破一起 接触类百万诈骗案
寿宁县公安局芹洋派出所:多措并举开展反诈宣传
周宁县咸村司法所积极参与 “保护母亲河 共建文明城”水环境提升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