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龚键荣) 8月7日,记者从市财政局了解到,我市已全面推广使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用电子缴款书替代缴款通知书,实现缴款通知书与票据凭证合二为一,进一步提高非税收入监管水平和工作效率。
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运用计算机和信息网络技术开具、存储、传输和接收的数字电文形式的凭证,与纸质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有利于节约社会资源和成本,方便缴款人保存使用。
启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是纵深推进非税收入领域“放管服”改革的切实保障。为此,我市制定工作方案,优化业务流程,加强上下衔接,由市级单位先行试点,县级单位有序推进,实现全市全覆盖。目前,我市非税收入执收单位纳入系统收缴比例已达100%,并全面启用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现“办理+缴费+凭证”全流程电子化。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随着我市电子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的全面启用,实现非税收入收缴全程无纸化、渠道多元化和入账电子化,让“群众跑腿”变为“数据跑腿”,提高了非税收入征缴效率,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