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灵塬) 2月20日,周宁县咸村司法所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反诈暨警示集中教育活动。
会上,司法所所长朱婷婷针对周宁县近期一名社区矫正对象因违规被行政拘留案例开展警示教育,耐心解读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管理规定、考核奖惩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内容,警示社区矫正对象提高在矫意识,严格遵守社矫规定,珍惜矫正机会,切勿以身试法。
同时,活动还组织社区矫正对象学习《电信网络诈骗及其关联违法犯罪联合惩戒办法》(以下简称《惩戒办法》)相关内容,重点围绕《惩戒办法》关于惩戒对象、惩戒措施、惩戒期限、申诉机制的规定进行讲解,告诫社区矫正对象“惩”只是手段,“戒”才是目的,敲响反诈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