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余静) “谢谢执行干警帮我要回了赔偿款,堵在我心头几十年心结终于解开了……”近日,在古田法院四任执行法官“接力”执行下,一起长达十三年之久的执行“骨头案”,终于圆满地画上了句号。
原来,1994年8月,郑某甲之子郑小明(化名,时年10岁)与同村郑某乙之子郑小华(化名,时年11岁)在玩耍时发生争执,继而互殴,造成郑小明被殴打致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郑某乙害怕承担责任,遂连夜携妻儿逃离村庄。2010年9月,公安机关出具证明证实该案不属于刑事案件,后郑某甲夫妻向古田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法院经审理认为,诉讼时郑小华已成年,三人应当共同赔偿郑某甲夫妻俩因郑小明意外身亡所遭受的经济损失,遂判决郑某乙夫妻及郑小华三人共同赔偿各项费用共计15万余元。
2012年2月,郑某甲夫妻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干警经走访了解到,被执行人郑某乙一家三口均已离开古田,彻底断绝了与其他亲人的来往。通过网络查控系统查询,除零星存款外,未发现三人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限于当时技术手段有限,无法查询到被执行人下落,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此后,古田法院一直没有放弃,该案经历了二次恢复执行,尽管最初负责此案的执行法官因工作原因调离岗位,其间也有其他法官接力执行,定期跟踪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信息,先后发放了执行案款3万余元,但仍不足以实现全额赔偿。
2024年,古田法院将该案列为“终本清仓”行动的重点案件,执行“接力棒”传递至旧案组组长手中。郑某甲的女儿提供线索称,郑某乙的妻子何某某可能是将乐县人。对此,执行局立即作出部署安排,组织干警驱车前往将乐县,且在当地公安的协助下查询到何某某户籍所在地为甲村。
当执行干警到将乐县甲村调查时,甲村支部书记表示何某某只是户籍在村里,但其早已不在这居住。案件线索又一次中断,鉴于此,执行干警留下联系方式,嘱咐村支部书记有任何线索一定及时联系。几个月后,事情出现了转机。甲村支部书记反馈其打听到何某某可能搬至将乐县乙村。执行干警闻言迅速赶往将乐县乙村,通过查阅外来人口档案信息,终于寻得何某某的住址。然而,抵达现场后,执行干警只见到被执行人郑某乙和何某某,未发现郑小华的踪影。
郑某乙对突然造访的执行人员震惊不已,情绪异常激动,执行干警赶忙耐心安抚并解释到访由来。经过再三劝导,郑某乙终于放下戒备心,拨打了其儿子郑小华的电话,在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说理下,郑小华同意出面参与调解。
2025年1月,郑小华如约而至。起初申请人态度强硬要求被执行人必须按照生效判决履行赔偿数额,同时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郑小华表示自己确实履行能力有限,无力承担高额赔偿款。场面一度陷入僵局,执行干警明白,横亘在双方中间的实际上不是赔偿数额,而是三十年来的心结难解。
为此,执行干警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分别做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引导双方平复情绪、冷静理性看待问题。经过数小时的反复协调,郑小华深刻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诚恳地赔礼道歉,而申请人也松口减免了部分赔偿款,同意郑小华先一次性支付6万元,剩余部分分期履行。至此,双方终于达成和解,沉积数十年的旧案得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