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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市场监管局:“每月一陪餐”守护校园食安

  本报讯(洪敏毅) “今天的饭菜满意吗?对食堂的环境卫生你有什么好的意见建议?”自今年3月市场监管部门开展“每月一陪餐”工作以来,全市基层监管所负责人纷纷走进辖区集中用餐学校,陪同学生用餐,了解掌握食堂管理、安全卫生等情况,把从严监管与暖心陪餐相结合,进一步筑牢校园食品安全防线。

  据悉,为持续推进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落实,有效防范和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3月14日,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在全市集中用餐学校试行基层监管所负责人“每月一陪餐”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各地市场监管所所长或副所长在非寒暑假期间、每月在学校与学生共同用餐至少1次。通过常态化开展陪餐工作,让一线监管人员亲身体验、了解在校学生用餐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学校集中用餐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更有针对性地对学校食品安全进行监管,促进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校园食安,社会心安”。

  结合日常监督检查、春秋季学校食品安全专项检查等工作,监管人员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随机对辖区内的学校开展检查,内容包括学校食品贮存、采购、制作、供餐、留样、餐用具洗消、从业人员健康、设施设备运行、环境卫生、“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机制、反餐饮浪费等,认真做好检查记录;由校外集配企业供餐的学校,重点检查其餐品的封签、温度、存放场地、交接单记录以及现场分餐等情况,并在陪餐记录中注明检查情况。

  监管人员在学生就餐前与校方有关陪餐人员一同试餐,确保餐品无异常情况后,再与师生同标准同区域用餐,主动了解学生用餐情况,收集对学校食品安全、餐食口味、营养搭配等食品安全相关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与学校和责任单位沟通,以便及时改进。同时,积极践行“光盘行动”,引导学生厉行勤俭节约、弘扬传统美德,养成科学健康的饮食习惯。

  陪餐结束后,由监管人员认真填写陪餐记录,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和收集到的建议,提出整改意见;发现重大食品安全隐患的立即停止供餐,并依法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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