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币知识小课堂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
第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应当爱护人民币。禁止损害人民币和妨碍人民币流通。
【小贴士】
商户、机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营业场所标示“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或引用其作为广告宣传“无现金”“拒收现金”等标识口号,或者为消费者人民群众和消费者使用现金设置歧视性不便条件。
□ 交通银行宁德分行 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