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期阅读
当前版: a04版 上一版  下一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放大 缩小 默认   

巡回审判进乡村 普法教育面对面

  本报讯(记者 吴枋宸 通讯员 赵梦静)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落下,一场特殊的刑事案件庭审在霞浦县崇儒乡某村委会会议室进行。

  被告人章某、林某因涉嫌失火罪,由霞浦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但身患严重疾病的被告人章某无法前往20余公里外的法院参加庭审。本着有效惩治犯罪、减轻当事人诉累、维护社会稳定的原则,霞浦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主动协调检察院、司法局及当地村委会,将庭审现场设在章某所在地的村委会便民服务中心。

  庭审现场,合议庭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规范有序引导控辩双方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充分听取被告人最后陈述,确保程序公正透明、案件事实清楚。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章某、林某因疏忽大意引发森林火灾,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被告人章某、林某主动投案,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且自愿接受处罚,可减轻处罚;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资金,可酌情从轻处罚。综合本案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及审前社会调查结果,依法判处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三年;判处林某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

  庭审结束后,合议庭就地开展普法宣传教育,紧密结合庭审情况,向旁听群众详细阐释森林火灾的严重危害、失火罪的构成要件及法律责任,并着重强调严格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的重要性。通过现场旁听庭审、面对面普法,有效增强了群众的法治意识和防火责任感。

  此次巡回审判是霞浦法院落实司法为民、深化“如我在诉”的生动实践,通过将庭审现场、法治课堂搬到乡村基层,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上一篇    下一篇
 
     标题导航
   第a01版:头版
   第a02版:本市·综合
   第a03版:本市·民生
   第a04版:平安与法
   第a05版:财经新闻
   第a06版:公益广告
   第a07版:时事·九州
   第a08版:时事·环球
东侨:“反诈第一课”护航开学季
多点发力惩治洗钱犯罪 筑牢金融安全防线
霞浦下浒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对象 反电信网络诈骗专题活动
古田法院“零距离”开展警示教育
巡回审判进乡村 普法教育面对面
周宁:“警示+走访”双管齐下 织密社区安全防护网
化解油烟纠纷 守护邻里之和
这一跳 是本能更是担当
福安公安成功捣毁一电诈窝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