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容 通讯员 陈健) 近日,宁德市城市管理局东侨分局查处了一起餐厨垃圾不规范收集清运案件,开出首张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
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二十七条规定,从事餐饮服务、食品生产加工、集体供餐等活动的单位应当将其产生的易腐垃圾交由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处理,不得直接排入公共水域、厕所、市政管道或者混入其他类型生活垃圾。 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位于中国红建材市场的宁德市飞鹰御福宴餐饮有限公司存在将易腐垃圾交由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的行为,第一时间进行调查处理。根据《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管理条例》 第六十五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将易腐垃圾交由不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或者个人收集运输处理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生活垃圾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暂扣营业执照或者经营许可证。”执法人员现场发放改正违法行为通知书,并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立即进行整改,将易腐垃圾交由具备法定条件的单位收集运输。
下一步,东侨城市管理分局将以餐饮单位清运台账为依托,将餐厨垃圾纳入日常检查范围,通过人盯车巡的方式,严查餐厨垃圾违规收运的单位和个人,对沃尔玛、德润尚街、联信财富广场等重点地区,加强人员力量巡查控制。对未按规定收集、运输、处理餐厨垃圾的单位和个人,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明确告知违规乱倒餐厨垃圾的危害及后果,教育引导自觉规范餐厨垃圾存放和清运行为,同时定期复查,确保餐饮单位按期整改,对屡教不改的单位,严格进行立案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