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枝端 郑陈平 林梦羽) 6月16日,宁德市蕉城区总医院组织开展医保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暨医保政策宣传培训,强化定点医药机构自我管理主体责任,提升各成员单位医保管理水平。
会议传达学习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常态化监管的实施意见,国家医保局医疗保障基金智能审核和监控知识库、规则库框架体系(1.0版),对宁德市医疗保障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进行解读,并结合省医保局《关于明确部分医疗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函》等相关文件,对临床工作中常见的医保要求从合规诊疗、合规用药角度展开培训。
会议指出,医保限定支付范围是指符合规定情况下参保人员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由医保基金支付。支付范围限定不是对药品法定说明书等的修改,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诊治。对于超出限定支付范围的诊疗和用药,要做好参保群众的政策解释工作,严格按医保规定自费使用。同时要重视规范住院和门诊病历书写,避免由于书写不完善致医保基金使用依据无法体现。
会议强调,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要落实内部管理责任,加强医保基金使用管理,建立健全与医保基金使用相关的内部管理制度,按照上级医保部门的各项要求,合理、规范使用医保基金,加强医药服务规范管理,坚决守住医保基金安全底线,切实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减轻群众看病就医负担。
会议同期进行了医保电子凭证暨医保移动支付宣传推广动员,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区域点数法总额预算和按病种分值付费(DIP)政策宣传培训,并就区总医院医保管理方案和成员单位医保管理服务协议草案进行了研讨。
通过培训,切实提升了区总医院成员单位的医保基金安全使用意识和能力。区总医院及各成员单位相关负责人,医保工作人员,宁德人民医院医务、质控、护理、财务、纪检监察、药学、耗材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业务骨干近100人参加此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