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叶婷婷) 6月5日是第52个世界环境日,宁德法院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审判职能,开展了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进一步增强全民环境保护意识,保障生态高颜值,推动发展高质量。
宁德中院开展“以庭代训”活动,公开审理了宁德首例由环境公益组织提起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0余名市直行政机关干部旁听庭审。蕉城法院携手宁德市城投蓝海公司在三都澳礁头海域,开展清理海漂垃圾活动,为营造洁净的海滩环境和蓝色家园贡献力量。古田法院与县检察院、生态环境局、林业局在古田县鹤塘镇花岗岩尾矿治理区开展“古田县公益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揭牌仪式,该基地系宁德市首创的打造融生态修复性、公众参与性、警示教育性于一体的公益生态修复示范基地,是废弃矿山治理的实例。福安法院联合多单位共同开展巡河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沿福安河道实地查看河道水质、河面保洁和河道整治工作。柘荣法院联合县检察院、县林业局到失火地开展补植复绿阶段性监督、修复工作,对2021年审结的两起失火罪案件补植复种情况进行回访并验收。
同时,宁德两级法院纷纷组织干警上广场、进社区、入校园,通过设立咨询台、发放环境资源保护案例等宣传材料,讲解环境保护法律知识,进一步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生态环境观,踊跃参与到保护环境行动中来,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环境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