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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宁德市电动自行车 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

  本报讯(游明) 3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水金带队到中心城区开展《宁德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贯彻实施情况调研,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调研组一行实地察看了中心城区先锋岗亭、郦景阳光小区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点、交警支队电动自行车挂牌点,详细了解电动自行车路面管控、佩戴安全头盔、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登记上牌等情况,并召开座谈会。

  调研组指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交通环境,是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一项重要工作内容。要进一步强化法规宣传力度,营造安全文明社会氛围;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联动,增强电动自行车监管合力;要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规范路面交通秩序;要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改善电动自行车通行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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