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宁德市霍童溪流域保护条例>等三部地方性法规的决定》于2025年4月28日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7月30日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