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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获得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367万元

  本报讯(记者 龚键荣) 近日,省财政厅、民政厅联合下达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支持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基本养老服务救助方向)3042万元,其中,我市获得补助资金367万元。

  此次下达的补助资金主要用于支持各地对困难失能老年人等群体入住养老机构接受集中照护进行兜底保障。我市财政、民政部门将密切配合,按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对救助补助资金的使用管理,加快预算执行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做好失能老年人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是保障基本民生、促进社会公平的应有之义。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持续加强对特困人员、残疾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群体的救助。今年,我市将兜牢保障底线,加强防贫动态监测和救助帮扶工作,提升中低收入群体保障水平,加快推进全国救助管理区域性中心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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