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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不断推进老龄社会治理创新

  林晨曦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完善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政策机制。”根据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已经进入了中度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共同趋势,也给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诸多挑战。当前,我国正处于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问题,推进老龄社会治理创新,事关国家发展全局、事关亿万百姓福祉、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对于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因此,新时代迫切需要创新和完善老龄社会治理模式。

  一、坚持以积极老龄观引领老龄社会治理创新

  理念是行动的先导。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着力增强全社会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思想观念”“要积极看待老龄社会,积极看待老年人和老年生活”。这点明了积极老龄观的主要内涵。习近平总书记进一步强调,要“把积极老龄观、健康老龄化理念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在国家战略背景下,积极老龄观兼具实践和理论价值,为创新老龄社会治理体系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方面,要积极看待老龄化和老龄社会。人口老龄化进程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诸多风险、挑战的同时,其纵深发展的背后也蕴藏着巨大的发展机遇,要积极、辩证地予以对待。要不断挖掘人口老龄化给国家发展带来的活力与机遇,系统谋划,科学应对,建立起适应未来长期处于老龄社会的新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方式。另一方面,要积极看待老年群体和老年生活。老年是人生中一个至关重要的阶段,在这个阶段,人们依然能够有所作为、取得进步并享受快乐。老年人不仅不是社会的包袱,反而是社会的宝贵财富,是社会发展的主要参与者和贡献者。积极营造尊老、孝老、敬老的社会氛围,引导社会大众转变对老年人的偏见及错误观念,鼓励和支持老年人以适当的方式和途径参与公共事务,激发不同老年群体的活力,努力建设一个能够让老年人充分实现其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老年友好型社会。

  二、坚持以“多元共治”构建老龄社会治理新格局

  《“十四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服务体系规划》指出,“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行动。”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传统以政府为主导的管理模式难以满足新时代需求,需要以社会治理思维破解难题,坚持在治理过程中多元主体的共同参与,以合作共治的模式,达成治理效果的最优化。充分发挥各级党委在治理过程中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重视政府在制定政策规划、兜底保障和监督管理中的主导作用,加大对养老服务的人、财、物等要素的投入力度,保障养老服务的全覆盖。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大力发展老龄产业,针对老年群体多样化的养老需求,提供更多层次、更高品质以及更加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与产品。突出社会组织在治理过程中的协同作用,弥补政府和市场在治理过程中失灵。家庭对于老年人有着不可替代的精神慰藉作用,大力弘扬孝亲敬老的优秀传统和典型事迹,引导教育公民自觉履行赡养、照料老人的义务与责任,强化家庭养老的养老功能,推动以居家为主的养老服务切实落地。总之,在党的全面领导下,各个治理主体充分发挥自身职能,通过有效的互动机制,达成资源共享和协同合作,不断推进形成社会治理人人参与、人人尽责的良好局面,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老龄社会治理格局。

  三、坚持以科技创新增强老龄社会治理能力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提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技术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在智能社会、数字社会的背景下,科技创新在老龄社会治理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不断推动科技创新成为驱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把科技创新和进步作为调整社会经济结构、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支撑,推动产业结构实现优化升级、促进产业迈向全球价值链中高端,以此减轻人口老龄化对经济增长带来的负面影响。另一方面,不断提升老年服务科技化、信息化的水平,加大对老年健康领域的科技支持力度,特别是老年医学技术的发展。同时,深入探索衰老机制及老年健康干预措施的科学研究。借助新的信息技术手段,研发新型健康监测与监护产品,并优化慢性病智能综合管理系统及远程智慧医疗与养老服务结合的新模式,推动智慧养老快速发展。加强研发、创新、应用、推广老年辅助产品和技术,为老年人视力、听力、记忆力、运动控制力等功能退化或损伤提供智能科技代偿,增强老年人自主生活能力,不断提升老年生活品质。

  四、坚持以法治方式提升老龄社会治理水平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依法治理是应对老龄社会必然的治理路径,也是提升老龄社会治理水平必然的治理手段。一方面,运用法治思维,将法治的各项要素融入认识、分析和应对老龄社会的思维方式之中,促进形成以法治方式解决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意识,突出法治在治理过程中的保障作用与基础地位。法治思维的有效建立对于老龄社会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以及实施将产生决定性影响,能够有效地确保法律法规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从而充分发挥其功能和作用。另一方面,目前,我国在老龄化治理领域仍面临政策众多、法规不足等问题,老龄社会治理体系要保持有效运行,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法治体系。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全社会法治意识,促使整个社会更加关注老年人的切身利益。加大老年人法律援助服务力度,适度扩大法律援助范围,保障老年人的正当权益。制定更为细化的法律法规,明确不同治理主体的责、权、利关系,确保各项政策实施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不断提升老龄社会治理水平。

  (作者单位:中共宁德市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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