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云珍
2024年10月15日至1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福建要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在中国式现代化建设中奋勇争先。
福建是改革开放的热土,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时期,习近平总书记再次亲临福建考察调研,为新福建在新征程上指明了前进方向。把中国式现代化蓝图变为现实,根本在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并同全面依法治国有机结合起来,更好地发挥法治在改革发展全局中的重要保障作用。
一、深刻理解并准确把握改革和法治的辩证统一关系
改革,追求的是变化,破旧立新,大潮奔涌,意味着“破”和“变”;法治,追求的是稳定,遵循既有规则,固本强基,意味着“立”和“定”。貌似存在差异,但究其本质,改革和法治从来都是紧密相关,内在统一的。全面深化改革需要法治保障,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需要深化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这深刻揭示了改革和法治相辅相成、相伴而生的辩证统一关系。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就要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和在改革发展中完善法治的良性互动,以实现二者的同向发力。
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改革。要坚持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发挥立法对改革的引领和推动作用,实现改革决策和立法决策的统一、衔接;要坚持以法治引领、推动、规范改革行为,让立法主动适应改革需要;要坚持以法治确认、巩固和扩大改革成果,并以法律的强制力保证其有效实施。在改革过程中,要始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各项难题,确保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增强改革的穿透性。
在改革发展中完善法治。法治是实现国家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和必由之路,解决法治领域突出问题的根本途径则在于改革。要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总框架下推进依法治国,发挥改革驱动作用,改革向前一步,法治就跟进一步。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如果完全停留在旧的体制机制框架内,用老旧办法应对新情况、新问题,或者用零敲碎打的方式修修补补,那是解决不了大问题的。必须坚定不移推进法治领域的改革,坚决破除束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障碍。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部署的改革举措和任务要求,有许多涉及法律的制定、修改、废止、解释、编纂以及相关批准、授权等,对立法工作提出新课题、新要求,都需要通过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作出新的回答。
二、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实践中积累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关系的宝贵经验
在探索中取得实践成果和基本经验,是法治发展的动力所在。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深化改革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把法治贯穿于改革的全过程,保证改革和法治相互促进、相得益彰。正确处理改革和法治的关系,要做到立改废释并举。贯彻的原则之一,就是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及时把改革成果上升为法律制度。
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强调:“今天,抓改革开放,无论深度还是广度,都比过去要求更高了。”因此,伴随着对改革开放的更高要求,对法治保障也提出了更高的标准,需要我们进一步充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各项改革。
许多重大改革都涉及现行法律,在研究改革方案和举措时,就要同步考虑可能涉及的立法问题,及时提出立法需求和建议,如果在法律当中还没有规定的,就要抓紧制定。对已经由实践证明了较为成熟或行之有效的改革经验和举措,要及时上升为更加成熟的法律制度,使法治随着改革的发展而发展。
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并不意味着现行法律规定空白的就不敢越雷池一步,那样是无法推进改革的。正所谓“苟利于民,不必法古;苟周于事,不必循旧。”需要推进的改革,若现在实践条件还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试的,就先按照法定程序由有权主体作出授权,待将来修改相关法律规定后再行推进。通过积累试点经验,到形成制度成果,再进行相关法律的制定和修改,已经成为新时代立法工作的一个显著特点。
改革过程中,如果发现一些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改革发展要求,或与之有明显冲突,就应当及时进行修改或废止,不能让一些过了时的制度规范成为改革的“绊脚石”。
三、以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推进中国式现代化
改革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了不竭动力和活力,必须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解放和增强社会活力。改革开放的经验告诉我们,做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各项工作离不开法治,改革开放越深入越要强调法治。与此同时,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时代使命。
我国人口多,地域广,国情较为复杂,要保证国家统一、政令统一、市场统一,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社会和谐稳定,须臾离不开法治。要紧紧围绕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新要求新部署,加强有关方面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诸如: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领导、确保改革始终沿着正确政治方向前进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加强以经济体制改革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牵引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加强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加强更加注重系统集成、更加注重突出重点、更加注重改革实效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加强推动国家治理和社会发展更好相适应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加强以法治建设为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大动力和制度保障的重大法治问题研究等,实现以法治为全面深化改革保驾护航的目标。
新时代,来之不易的稳定局面需要法治护航,蓬勃向上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法治保障。只有不断完善法治,坚持改革和法治相统一,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才能向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目标迈出更坚实的步伐,凝聚起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磅礴力量。
(作者单位:中共宁德市委党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