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者来电:如何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资金为家人办理城乡居民医保缴费?
市医保局答复:去年12月,医保部门扩大职工医保家庭共济账户使用功能,推出了家庭共济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服务。参加职工医保的参保人可以创建家庭共济账户,添加父母、配偶、子女等近亲属为共济账户成员,使用家庭共济账户资金为他们代缴城乡居民医保费。
具体操作流程为:职工医保参保人可通过“闽政通”APP-医保服务-家庭共济、“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服务大厅-全部-家庭共济或“宁德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网上办-家庭共济等,开通家庭共济功能,并邀请家庭成员加入。完成家庭共济成员邀请并确认后,缴费人可通过“闽政通”APP-医保服务-代缴城乡居民保费、“福建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服务-代缴城乡居民保费或“宁德医疗保障”微信小程序-网上办-代缴城乡居民保费等渠道,按照相关提示完成家庭共济账户缴费。目前,家庭共济代缴服务暂时还无法代缴新生儿、定额资助参保的医疗救助对象等特殊缴费方式人员。 □ 本报记者 陈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