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孙浩章) “感谢法官和调解员为我做了这么多的调解工作,替我追回了长达4年多的债务,真是太感谢了!”近日,福安法院法官联手特邀调解员合力化解一起标的为48万余元的民间借贷纠纷,并且促成当事人当场履行,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据介绍,2019年12月,被告汪某等3人以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钟某借款,钟某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出借50万元给对方。出借后,汪某等3人并未按照借条约定的事项履行还款义务,并以各种理由拖延不还,钟某诉至福安法院要求3人共同偿还借款本金50万元及利息。诉讼过程中,钟某为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申请对汪某的财产进行保全,法院依法审查,作出财产保全裁定,有力地维护了钟某的权益,也为后续调解工作奠定了基础。接案后,承办法官和调解员坚持调解优先,在深入调查了解后,耐心地向原被告释法明理。最终,汪某等3人表示愿意一次性归还487225.15元,钟某对此还款方案表示同意。前不久,双方在法官和调解员的主持下签订了调解协议,汪某等3人将481253元一次性转账给钟某,该案最终得以圆满解决。
近年来,福安法院始终坚持“如我在诉”工作理念,把“群众满意”作为工作标准,竭尽全力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经济的纠纷解决方式,努力将矛盾纠纷化解在源头,以人民群众看得见的方式诠释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