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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安:中高考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本报讯(记者 张文奎) 6月4日,记者从福安市公安局获悉,2024年高考、高中学考、中考即将来临,为给广大考生创造一个良好的温书考试环境,考试期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福安市烟花爆竹销售和燃放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6月6日至9日,福安市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6月18日至21日,福安市城区和赛岐、罗江、穆阳、甘棠、下白石等镇、街道所在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6月26日至29日,福安市城区、溪北洋新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等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公安机关将责令停止燃放 ,并根据情节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或行政拘留处罚;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对考试期间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举报和投诉,希望广大群众积极配合,为考生创造良好的考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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