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莉莉) 近日,省政府公布了《关于2022年度省科学技术奖励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其中,我市获自然科学奖一等奖1项和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1项、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决定》希望获奖集体和个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省科技工作者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科技创新的重要论述,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发展,强化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和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建设高水平创新型省份,推动形成新质生产力,为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福建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