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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开展政府采购领域“四类” 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本报讯(记者 龚键荣) 近日,市财政局联合公安局、市场监管局对政府采购领域“四类”违法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据了解,本次专项整治重点聚焦当前政府采购领域反映突出的采购人设置差别歧视条款、代理机构乱收费、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供应商围标串标的“四类”违法违规行为,采用部门联动执法协作方式。对检查中发现的虚假检测认证报告线索移送市场监管部门核实,情况属实的,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对供应商串通投标,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移交公安部门处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依法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免予刑事处罚,但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由财政部门依法作出处罚。

  市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结合此次专项整治工作查出的问题,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紧盯问题易发多发关键环节,研究制定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探索建立政府采购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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