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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古色”资源焕发新活力

——寿宁县政协助力古村、古民居开发助推乡村振兴侧记
青山绿水中的红色旅游胜地下党 卓仕尉 摄

  吴苏梅

  初冬的寿宁县下党乡下党村,依然处处绿意盎然,充满勃勃生机。漫步古村,只见百福巷内百家姓牌随风而动,下党画苑内假山流水、画作精美,时光邮局里画满春秋,“梦龙春酒”小酒馆内酒香扑鼻……一座座黄墙黛瓦、古朴而充满人文特色的古民居,犹如一幅幅精美的古画展现在游客眼前。

  古村落、古民居承载着中华民族的记忆,印刻着乡村岁月的痕迹,慰藉着美丽的乡愁。近年来,寿宁县委、县政府持续推进古村落、古民居的保护开发,加大古民居修缮力度,活化利用古建筑,建设红色文化研学教育基地、民俗文化、非遗文化展示馆,发展乡村旅游产业,让一个个古村落焕发新活力。秉承与县委同向、与政府同力的工作理念,寿宁县政协成立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通过外出考察,入乡村实地查看,召开“开发利用古村落、古民居文旅资源,助推乡村振兴”专题协商会等方式,为古村落、古民居的开发与保护建言献策。

  活化利用 让古村成红色旅游圣地

  每当中午时分,下党古村街道典雅温馨的“凰三公”餐馆便座无虚席。“新村民”夏美雄、夏家林与合伙人沈孔建忙着招待就餐的客人。两年前,三人合伙租下了这座老宅,经过精心的修缮与仿古装修打造成了知名的网红餐厅。

  “以前大家都搬离了老屋,大部分的房子都破破烂烂的。”下党村村民王明秀想起老村破旧的样子,直摇头。而如今的下党古村古朴典雅、风景如画,“凰三公”餐馆、下党人家、“梦龙春酒”小酒馆、85民宿……一座座老屋,经过精心修缮,变成了游客休闲的好去处。

  下党古村的改变源于古村修复项目的实施。2015年以来,下党乡创新房屋流转模式,采取“以修代租”方式,对古村古厝,由乡统筹危房改造、传统村落补助、人居环境整治资金先行修缮并进行活态保护。对51座闲置古厝,由乡政府根据古厝房屋的地段、建筑结构质量、成本核算等因素,委托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同产权人以每年3000元至5000元租金,签订20年至25年租赁合同。流转获得使用权后,进行“统一租赁、统一收储、统一修缮、统一管理、统一引入业态”,期满验收合格后返还群众。按照“修旧如旧、就地取材”原则,推进立面改造、巷道修缮、墙体复古、村庄绿化。同时,结合村庄布局,实施“一厝一主题”业态,引进下党画苑、时光邮局、“梦龙春酒”小酒馆、乌金陶传习所、廊桥技艺馆、政协书画院,组建难忘下党研学合作社,让传统村落保护和旅游开发相得益彰。

  不仅下党古村,犀溪镇西浦村和甲坑村、武曲镇大韩村的古屋修复工作也进行得风风火火。

  这些天,从福州、上海等地到西浦、甲坑村创作、观光的摄影爱好者络绎不绝。“我们镇修葺的老屋不仅保留了古朴的建筑风格,还有许多新业态,吸引了越来越多的游客,”犀溪镇镇长缪斌斌自豪地说。“西浦村将古民居和非遗技艺有机组合,将村内古民居活化利用打造成廊桥博物馆、廊桥工坊等展陈研学空间。甲坑村依托闽东特委、闽东独立师警卫连旧址等红色遗迹,通过党支部领办岗垅红旅合作社,发动甲坑村干部、乡贤能人,修缮古民居开设红军食堂、创办党史小院,以‘一片一馆一路’的方式承接各地旅游团,为游客提供沉浸式红军体验游、党史研学游、寿宁地方革命史讲解、先烈祭扫等系列服务。前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烈士祭奠的党员群众络绎不绝,实现了古村落和古民居的活态利用。”

  专题调研 

  让问题无处遁形

  修复古村、古民居,就是留住日渐消失的乡村。

  根据寿宁政协调研报告显示,寿宁县拥有丰富的古村落、古民居资源,其中,国家级历史文化名村1个,福建省历史文化名镇1个、名村1个,国家级传统村落19个,省级传统村落8个,历史建筑128栋。

  为进一步开发利用寿宁县古村落、古民居文旅资源,助推乡村振兴,寿宁县政协成立了调研组,开展专题调研。自3月下旬开始,调研组深入县住建局、文旅局及下党乡、大安乡等地了解情况,并赴山西、陕西先进县份考察学习。

  经过调研发现,大安乡亭溪村、泮洋村,南阳镇含溪村,下党乡杨溪头村、碑坑村,通过省住建厅“十镇百村”、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重点改造提升、乡村振兴实绩突出村等补助资金已对村内部分古民居实施修缮,具备一定开发基础。清源镇童洋村有28栋保存完整的集中连片古厝、建于明代的刘氏宗祠等,通过引进民间艺术家,规划建设成集民俗展示、文化寻力、情景体验、互动参与为一体的乡村旅游综合体。截至目前,已完成茶博物馆、洞宫书画艺术馆等11座展馆布馆,集中展示了明清以来闽东茶具、木雕、玻璃画、竹编、刺绣等精湛技艺和民俗文化。

  “由于我县经济发展不平衡,除上述传统村落开发利用比较好外,其余传统村落尚未得到有效开发。”调研中,政协委员们发现,寿宁县在“古色”资源的开发上,存在着古村落保护经费不足、传统民居流转和保护难度大、专业技术力量支撑不足、村落空心化严重、古村落保护与村民改善住房条件的矛盾尚难调和等问题。

  献计出力 

  助力“古色”资源开发

  专题调研结束后,委员们认真整理调研材料,初步形成调研报告。5月19日,县政协召开十届五次常委会,就“开发利用古村落、古民居文旅资源,助推乡村振兴”开展专题协商,县政协调研组再根据常委会意见,对调研报告进一步修改完善。

  “古村落、古民居是历史的产物,有着深厚的文化内涵,是不可再生和复制的文化资源。古村落、古民居的开发利用,不仅是抢救历史文化遗产,同时对促进文旅融合、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为此,调研报告中建议——

  要科学制定规划,合理利用资源。应科学制定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村落保护规划,严控古村落风貌机理、新建农房建设要求、古民居修缮等。因地制宜地挖掘古村落的建筑价值、历史人文价值、旅游价值等,并根据保护价值大小、完整程度等采取不同等级的保护开发措施;对古村落特色文化的挖掘,要遵循“一村一特”“一村一策”原则选择多样性化的发展路径,避免同质化。

  要选择优势资源,打造特色品牌。要选择历史特征和地域个性鲜明,建筑格局和原生态风貌保存较为整体的古村落,作为培育建设特色村庄的对象。同时,依托山川地势、生态环境、民俗文化等方面资源,打造大韩村—斜滩村—童洋村—韶托村—下党村,亭溪村—泮洋村—西浦村—杨梅洲村—小东村—浩溪村等乡村旅游线路,为餐饮、住宿、文创等业态植入提供基础。

  要拓宽筹资渠道,纾解资金难题。建立“政府主导、群众主体、社会参与、合力共建”的古村落保护开发资金筹措机制,形成政府资金、民间资金共同投入的良好局面。建设尽力节约成本,推广下党乡“工料法”,提高资金利用率,对在规划内、技术要求不高、总投资在50万元以下项目,按照自行组织、自行购料、自行施工、自行监管“四个自行”原则,简化预算、招投标等环节,直接进入施工环节。在运营维护上,可公开拍卖经营权,减轻政府负担。

  重视人才培养,加强队伍建设。县乡两级要加强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和引进。积极争取与高等院校开展校地合作,建立起一支涉及建筑学、地理学、民俗学等多个领域人才的专家技术队伍,定期选派专家深入基层,提供专业指导。同时,注重本土人才培养。着力培养一批既有理论知识又有实操能力的古村落修护“土专家”,提升基层修护团队技术水平。同时,制定古村落、古民居开发正向激励扶持政策,吸引更多有情怀、有技术的乡贤返乡创业。

  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建设合力。各职能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建立职责分明、运转协调的保护利用工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各种问题,共同推进古村落、古民居保护利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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