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晶晶) 近日,市纪委监委出台《关于开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情况监督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专项监督工作,严肃查处乡村振兴产业发展、项目实施、资金管理使用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过对乡村振兴领域项目、资金和责任落实情况的全链条监督,实现对农村资金、资产、资源更好的管理,推动基层治理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方案》明确监督工作按照市、县两级纪委监委“统筹部署、一体推进”的总体思路,围绕乡村振兴项目资金监管过程中工作责任落实、资金管理使用和项目建设监管情况等重点,由市纪委监委选定监督“总课题”,有关纪检监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县级纪委监委结合实际分别设定监督“子课题”,上下联动、统分结合,同步推动实施,以严格监督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方案》强调,各专项监督组要深入调查摸底,画好“施工图”。加强总体情况调查摸底,科学确定监督重点,提高监督可操作性,围绕政策、资金、项目,全流程、全链条督深查透。要精准现场督查,开出“治病方”。深入被监督单位开展全面督查,列出“问题清单”“整改清单”,督促将整改落实贯穿专项监督全过程。要严肃线索核查,增强“震慑力”。汇总问题线索,深入调查核实,对党员干部失职渎职、贪污腐败等问题,严肃查处,并科学精准开展追责问责,不断强化监督刚性。要推动系统施治,打好“组合拳”。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手段,扎实推动监督发现问题整改、警示教育和案后整改等工作,同时,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体制机制问题、管理漏洞及廉政风险点,推动职能部门强化建章立制,做到监督惩处、教育警示和建章立制一体推进。
此外,《方案》还要求充分运用互联网、手机客户端、微信等信息平台,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发挥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的主渠道作用,高度重视巡察、审计及行业主管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严查快办,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