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决定》于2025年1月8日经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于2025年3月25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5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