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经过:
10月10日,客户王某神色紧张地到某银行网点询问是否能开卡。该网点大堂经理表示可以,王某当即要求开立一张银行卡。
在填写开户信息的过程中,大堂经理例行开展尽职调查,询问开卡用途时,客户王某含糊其词地表示开卡用于存取款。在填写工作单位时,客户王某频繁打开手机查看微信好友聊天记录,这一举动引起大堂经理的注意,发现聊天记录中有一条是关于某公司的企查查信息,一条是开卡网点定位地址。经查询,客户王某户籍地、现住地址、公司地址均为宁德市寿宁县,距离该网点有130多公里,若只为了存取款,理由明显牵强。大堂经理意识到其行为可疑,又进一步询问了解到王某开卡的目的并非自己使用,而是想出借给他人使用。
了解到王某真实意图后,大堂经理随即向客户王某提示: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卡的相关法律责任和惩戒措施。经过大堂经理耐心细致的解释和劝导,客户王某终于打消开卡的念头,意识到出借银行卡的危害性,表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不再进行类似的风险行为,并对大堂经理高度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感谢。
宁德市银行业协会提醒各营业网点:
一是加强客户身份识别。要遵循“了解你的客户”原则,落实客户初次识别、持续识别及重新识别等尽职调查工作,有效识别客户身份,了解客户办理业务类型及其交易目的、交易背景。
二是制定风险防控方案。针对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的可疑行为特征,应时刻保持敏感度和责任心,充分应用内外部风险名单进行查询,掌握日常风险防范措施和处置流程,力争第一时间发现风险、阻断风险,适时中止业务办理。
□ 陈如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