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0日,笔者从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获悉,经福安市政府研究同意,福安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参照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调整。
根据《宁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宁德市中心城区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的通知》(宁发改商价〔2024〕6号文)精神,自9月24日起同步下调福安市管道天然气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阶梯价格方面,年用气量280立方米(含)以下部分,价格从4.3元/立方米下调为3.8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80立方米以上至400立方米(含)部分,价格从5.0元/立方米下调为4.62元/立方米;年用气量400立方米以上部分,价格5.9元/立方米下调为5.78元/立方米。年用气量无法准确表计的居民用户以及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用气价格按4.06元/立方米执行。
经民政、退役军人事务管理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享受国家定期抚恤的优抚对象、“革命五老”人员及其遗孀,按3.2元/立方米执行,不执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 王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