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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实施托幼一体化融合发展促进托育服务质量提升政策措施

  本报讯(记者 张颖珍) 近日,宁德市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实施托幼一体化融合发展促进托育服务质量提升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提出,到2025年,各县(市、区)至少有1所以上公办幼儿园开设托班,鼓励新建幼儿园按照每5个幼儿园班级配建1个托班的标准设计建设,支持达到一定办园规模的机构实行“一址两园”。

  《通知》从拓展“托幼一体化”教育资源供给、放宽“托幼一体化”机构登记许可备案、提升“托幼一体化”服务品质、完善“托幼一体化”保障机制等方面强化我市托幼一体化融合发展。

  《通知》提出,鼓励幼儿园充分挖潜增设托班,支持设置标准为3个班及以下的幼儿园转办独立托育机构,商住用地在公开出让时将地块幼儿园、托育机构配套建设要求纳入出让文件。支持开设“托幼一体化”的幼儿园申请增加托育服务的业务,并简化备案程序。规范“托幼一体化”机构从业人员配置标准,加强从业人员岗位培训,加大高校、职业院校对建设学前教育、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等相关学科的倾斜扶持。公办幼儿园托班保育教育费收费标准可在幼儿园收费标准基础上相应上浮30%,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对幼儿园转办托育机构或部分改建托班给予一定资金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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