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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守护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本报讯(记者 张瑜) 8月29日,记者从宁德市网络餐饮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新闻通报会上获悉,近年来,我市积极组织开展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治理,扎实推进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长效监管,切实守护好市民“舌尖上的安全”。

  据了解,近年来,我市网络餐饮服务业发展迅速,网络订餐第三方平台(代理商)和线下餐饮服务单位逐年增加。目前,全市共有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18家、线下餐饮服务单位6364家。

  为了确保“美食上网,监管在线”,我市先后印发《整治脏乱差店家入驻外卖平台问题强化外卖商家审核监管工作方案》《关于持续推进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每月一周查网红”执法行动》等文件,推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长效化、常态化监管。同时,对入网餐饮服务商家的许可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并每月按一定比例抽查线下入网实体店,确保入网餐饮服务合法合规经营。2023年以来,全市累计开展信息比对9214家次,发现证照不齐8家、超范围经营12家,责令改正47家、下线63家。

  为了强化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规范经营,我市不断强化监管执法检查,结合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网络餐饮食品安全专项行动等,依托“每月一周查网红”活动、“餐饮你我同查”、突击检查、借力督查、重点抽查、县域交叉检查、强化消费者投诉举报处置等多种手段,促进线上线下同规范、同发展。2023年以来,全市共检查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144家次、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8656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626份、查办案件545起,其中,立案查处(一般程序)67起、简易程序(含警告)478起,罚没金额44.13万元。

  针对日常监管、投诉举报等发现的问题,我市采取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签订《落实平台主体责任暨制止餐饮浪费承诺书》等举措,切实压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去年以来,全市市场监管部门共约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29场次。

  我市还大力推进网络餐饮“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以无堂食的网络餐饮主体、出餐量大的“网红”餐饮主体等网络餐饮主体为“视频后厨”建设重点,联合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网络数据公司等,合力推进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目前,全市已有226家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完成“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占全年计划数的56.5%。

  此外,为确保每份外卖食品安全,我市还积极推广使用“食品安全封签”,并加大抽查频次,提升“食品安全封签”使用覆盖面。去年以来,推广使用“食品安全封签”260多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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