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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审执破”一体化机制推进诉源执源治理见成效

  “不用开庭,就可以进行债权申报,‘立审执破’互通机制真方便。”从法庭撤回起诉后,当事人老王立马联系破产管理人申报债权,极大保障了自身合法权益。

  今年3月,老王将福安市某设备有限公司诉至福安法院赛岐法庭,要求该公司返还结欠款项及逾期利息。在立案审查过程中,赛岐法庭通过检索执行部门提供的预警名单,发现该公司2023年至2024年初共有12起被执行案件执行未了,涉案执行标的总额将近700万元,债权人人数达12人。

  “要是启动‘执转破’程序,原告就不需要缴纳诉讼费,也不用再走诉讼流程,这样一来不仅大大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也能有效保障债权人的权益。”承办法官说。

  对此,赛岐法庭随即函复执行局,召开联席会议,研判该公司存在大量未清偿的到期债务,且明显资不抵债,一致认定符合移送破产审查的条件。随后,执行局对已经申请执行的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告知该公司现状,并发出征询意见通知书,引导申请执行人启动“执转破”程序,申请执行人随即在该通知书上签字确认,同意将该公司移送破产审查。

  执行局对申请执行人的“执转破”申请进行审查,并依法将该案移送宁德中院进行破产审查。宁德中院经审查后,裁定受理破产清算申请,并指定福安法院审理该案。该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所涉10余件诉讼案件经法院释明后退出诉讼程序或在立案审查阶段撤回执行申请,切实为10余名当事人节省了诉讼时间和经济成本。

  据了解,为防止无清偿能力的公司企业案件继续进入审判、执行程序,空耗司法资源,今年5月,福安法院按照宁德中院工作部署,在全市率先探索推行“立审执破”互通机制,采取“立审执破”部门联动,失信、限高企业预警名单信息共享等措施,有效打破部门壁垒,在诉前审查、案件审理、申请执行以及执行过程中,积极引导当事人将具备破产原因的涉案企业进入破产程序,一揽子解决涉案公司企业债权债务问题。

  “‘立审执破’互通机制是宁德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强化诉源执源治理的又一创新举措,极大简化了破产申请流程,同时在很大程度上减少了债权人实现债权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让当事人司法获得感更足、更好。”福安法院分管执行局工作的姜玟说。

  下一步,宁德法院将继续秉承能动司法理念,积极推动宁德法院以“立审执破”互通机制为切入点,避免诉讼程序的空转和虚耗,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和执行案件增量。同时,积极对辖区涉案企业“把脉问诊”,为企业发展构筑“防火墙”,推进“僵尸企业”清理和困境企业重生。

  □ 本报记者 郭晓红 通讯员 黄健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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