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晶晶) 近日,市纪委、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和地方志研究室和市文旅局联合发布《“勤廉闽东人物”选树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将在全市范围内推选确定“勤廉闽东人物”24名。
开展此次活动旨在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落实《关于加强新时代宁德市廉洁文化建设“五廉五践”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工作要求,结合开展“存正心、守正道、养正气”主题活动,从闽东优秀传统文化中汲取养分,以勤廉闽东人物的人生实践和精神品格启迪今人,增强党员干部廉洁价值观,营造积极向上、勤勉尽责、廉洁奉公、清廉自守、忠诚担当、甘于奉献的浓厚氛围。
根据《通知》要求,入选人物事迹必须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能够积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传承优良作风,崇尚廉洁文化,根植正能量,弘扬清风正气。主要标准为:人物籍贯为宁德市,或者人物事迹、相关历史事件发生在宁德境内;人物卒年在1912年以前;人物及其事迹在历史上已有定论,且具有廉洁教育意义等。活动从6月10日起实施,步骤包括访勤廉人物、晒勤廉事迹、树勤廉典型、展勤廉风采等四个环节,勤廉人物经各县(市、区)纪委监委联合党委宣传、党史方志、文旅等相关部门推选申报,市党史方志部门筛选,经市直部门单位推选,并经网络公开投票,确定“勤廉闽东人物”24名。
《通知》强调,推选和宣传勤廉闽东人物典型,对于引导党员干部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具有很强的示范、引领和激励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实事求是、务求实效,对照推选标准,认真负责推荐,保证人物推荐质量,并加强推选成果运用,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参与廉洁文化共建的积极性,在潜移默化中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从而织密倡廉促廉、反腐防腐的思想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