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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公告

〔五届〕第三号

  《宁德市城市内河管理条例》于2023年4月27日经宁德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于2023年5月31日经福建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现予公布,自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宁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3年6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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