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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印发

《关于做好二○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

  近日,中共宁德市委、宁德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根据党中央、省委关于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福建对宁德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强化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坚决守牢确保粮食安全、防止规模性返贫等底线,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等重点工作,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努力走出一条具有闽东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为建设农业强国贡献宁德力量。

  二、主要措施

  (一)切实保障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定安全供给

  1.全力抓紧抓好粮食生产。严格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加强县级党委和政府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责任制考核,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34.9万亩以上,产量保持在47.8万吨以上。深化“我在宁德有亩田”活动,推动认领、管理、购销全链条全环节提质提效,力争全市认领耕地3万亩以上。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落实好粮食各项奖补政策。鼓励各地开展水稻完全成本保险、野生动物危害叠加保险。聚焦关键薄弱环节和小农户,发展粮食生产单环节、多环节、全程生产托管服务,做好化肥等农资生产储备调运。实施新一轮粮食产能提升行动,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推进蔬菜大棚轮作水稻、茶果园间作套种粮食作物、低效茶果园退茶退果还粮,多渠道扩大粮食播种面积。扩大大豆和油料播种面积,抓好大豆增产增效示范片建设,积极发展大豆间作套种。支持木本油料发展,实施油茶生产三年行动,全年建设改造油茶基地3.05万亩以上。

  2.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强化生猪产能调控,保持能繁母猪存栏7.9万头以上、生猪规模养殖场170个以上。挖掘草食动物产业与种植业循环绿色发展模式,推广蛋鸭笼养模式,稳步提升肉蛋奶供给水平。严格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下转第7版)  (上接第1版)大力发展冬春设施蔬菜、夏秋高山冷凉蔬菜,建设城市叶菜基地,促进蔬菜均衡供应。优化水果品种、熟期结构,适度提高加工鲜食兼用品种比重,发展采后商品化处理。稳步提升水产品总产量,拓展销售渠道,保障水产品有效供给。统筹疫情防控和农产品市场供应,确保农产品物流畅通。提倡健康饮食,深入开展粮食节约行动,推进全链条节约减损。

  3.实施设施农业现代化提升行动。积极发展设施农业温室大棚,推进老旧果蔬设施大棚改造提升。加快发展水稻集中育秧中心和蔬菜集约化育苗中心。深入开展国家级、省级畜禽养殖标准化示范创建,推进畜禽规模化养殖场按标生产。推进传统养殖渔排、筏式养殖浮球改造,支持建设深水抗风浪网箱200口以上,加快推进深远海养殖装备“宁德1号”试验投产。提高食用菌工厂化生产、设施化栽培水平,推广移动智慧菇房、光伏菇棚、立体层架式栽培等模式,推进珍稀特色菌类产业化发展。大力发展设施花卉,全年新增高山冷凉花卉设施3.4万平方米以上。

  4.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树立大食物观,念好“山海经”,构建粮经饲统筹、农林牧渔结合、植物动物微生物并举的大食物供给体系,分领域制定实施方案,全方位多途径开发食物资源。大力发展林下经济,积极开发竹笋、板栗、锥栗等绿色森林食品。推进“福海粮仓”建设,持续优化内湾网箱养殖布局,拓展深远海、大水面、生态立体养殖、稻鱼综合种养等空间。

  5.加强粮食流通与储备。落实1.5万吨粮食新增储备任务,推动全市县级以上中心粮库智能化升级改造全覆盖。强化储备和购销领域监管。深化粮食产销合作。支持市内企业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加工、储备基地,不断提升完善粮食供应链。落实保供稳价措施,保持粮食市场总体平稳。

  (二)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

  1.加强耕地保护和用途管制。全面实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一般建设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其他用地。严格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实行部门联合开展补充耕地验收评定和“市县审核、省级复核、社会监督”机制,确保补充的耕地数量相等、质量相当、产能不降。统筹实施土地综合整治、生态修复等,拓展补充耕地途径。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探索建立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机制。加大撂荒耕地复耕和利用力度。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

  2.加强高标准农田建设。制定逐步把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的实施方案。提高建设标准,建设高标准农田5万亩以上,统筹发展高效节水灌溉0.2万亩以上,建成一批高标准“五化”(灌排化、机械化、生态化、田园化、数字化)农田,加强工程建后管护,积极推进农田设施灾损保险试点。加强灌区管理,保障中型灌区正常运行,增强灌区灌溉供水保障能力。实施地力提升工程,推广绿肥秸秆还田、测土配方施肥、增施有机肥等措施。

  3.加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重大水资源配置工程国家立项,深化闽东大水网建设专项行动,攻坚推进湖库连通等引调水工程,持续完善闽江、赛江等重要江河防洪体系,推进闽东苏区防洪防潮工程,开工上白石水利枢纽工程。加强田间地头渠系与灌区骨干工程连接等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强化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8.5万亩以上,建设安全生态水系23.5公里以上,打造水土保持生态清洁小流域。推动渔港建设布局与规划落地,推进现代化渔港、渔船通导装备能力建设,提升渔船安全监管和突发应急处置能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

  4.加强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大力支持服务地方特色农副产品营销、电子商务发展的冷链物流项目建设,加快多品类冷链物流配套设施和配送体系建设,优化肉类、果蔬、花卉、水产品冷链物流全品类服务。推进冷链物流企业及运输车辆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冷链物流细分领域的“专精特新”企业,加大冷链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在古田、福安国家级试点和柘荣、蕉城省级试点建设的基础上,推动更多县(市)开展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鼓励农产品商贸企业、冷链物流企业与农户在产地合作建设冷藏保鲜库。

  5.加强农业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开展新一轮农业气候资源普查和农业气候区划工作。加强气象预警机制建设。强化山洪灾害防治,加强旱涝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落实应急救灾物资储备。推进省、市级农作物病虫疫情田间监测点建设,加强农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有效防治稻瘟病、草地贪夜蛾、红火蚁等病虫灾害。加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做好人兽共患病源头防控。健全完善森林防火管理体系,持续推进松材线虫病防控。深入实施沿海防护林工程,坚持“除、用、管”一体,全面完成互花米草清除,巩固除治成果,开展生态修复提升,维护滨海湿地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安全。强化口岸检疫和外来入侵物种防控,加强“异宠”交易与放生规范管理。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管。

  (三)提升农业科技水平

  1.提升农业科技创新和推广能力。深化产学研合作,提升现代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业科技创新专业联盟建设水平,发挥科技特派员作用,加强科技攻关和技术服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落地。实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落实基层农技推广人员“双百”计划,建设一批科技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加强科技小院标准化建设和管理,示范推广科技小院服务乡村振兴平台。加强农业科学技术普及。

  2.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全面完成农业、林木种质资源普查,开展闽东特色优良种质资源选育、保护和利用。加快建设宁德市农业生物种质资源库,年内完成一期工程建设任务。加快水产、茶叶、食用菌、畜禽、蔬菜、中药材等种业基地建设,配套建设种质资源圃(场)。打造高标准的农作物繁育基地,加快菌种科技园区、国家区域性良种(茶树苗木)繁育基地、水产原良种场、畜禽核心育种场等建设。高水平建设海水养殖生物育种全国重点实验室、福建省花鲈育种重点实验室、国家级大黄鱼遗传育种中心、东海水产研究所宁德创新研究院、福建省太子参资源开发利用企业重点实验室等重大研发平台,开展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性育种技术攻关。推进种业创新与产业化工程。加强种业知识产权保护,开展种业监管执法年活动。

  3.加强先进适用农机研发推广。鼓励本地特色的电机、新材料、新能源下游产业向农业机械制造转型发展,加快福安市农机小微园建设及引企入驻,落实传统产业改造设备投资奖补、改造项目融资及“技改贷款”等扶持政策,支持农机企业与省内高校、科研院所开展技术合作,鼓励科技创新、自主研发。开展农作物全程全面机械化推进行动,大力推广适合我市丘陵山区和特色作物生产的小型机械、智能机械,发展无人机植保、轨道运输、智能大棚等先进设备设施的应用,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建设和数字农机试点建设。落实农机购置补贴和县级对粮食生产机械的累加补助,鼓励老旧农机报废更新,开展水稻机收损失率监测和减损宣传。

  4.大力发展数字农业。加快农业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和数字化新技术新装备推广应用。依托福建“农业云131”信息综合服务工程,加快全市农业数据的开发和利用,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数字农业创新应用基地。实施智慧林业工程,建成卫星遥感、无人机监测、视频监控、护林员网格巡查等为一体的监测感知体系。建成“智慧海洋”综合管理和服务平台,实现养殖、渔船、渔港管理、渔业服务等数据融合共享。推进渔船“宽带入海”项目。

  5.加快发展生态低碳农业。推进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推广国标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秸秆综合利用等新技术新模式,实施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提升行动。推进柘荣、屏南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建设,争创一批国家级、省级生态农场。健全耕地休耕轮作制度。加强土壤污染防治,完善耕地质量监测网络,提高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水平。深化河湖长制,科学实施农村河湖综合整治。实施生物多样性工程、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城乡绿化和生态林工程,完成植树造林13.5万亩、森林抚育30万亩、封山育林11万亩以上。严格落实海洋伏季休渔制度。

  (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1.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抓好定期全面筛查和部门联动预警,发挥“一键报贫”平台作用,及时将易致贫返贫人口纳入监测帮扶,落实好《宁德市防止返贫的精准救助方案》等政策措施,确保“零返贫”。坚持“四个不摘”,巩固提升“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落实财政、金融、创业就业和消费帮扶等政策,在屏南、周宁、柘荣开展庭院经济试点,建立脱贫人口持续稳定增收机制。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产业发展的比重提高到60%以上,重点带动脱贫户和低收入群体增收。扎实做好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完善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机制,用好乡村振兴(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平台,规范衔接资金等管理使用,发挥好联农带农作用。深化“万企兴万村”行动。

  2.统筹区域乡村协同协调发展。落实好我市支持少数民族乡村五条、老区基点行政村七条、海岛振兴九条等政策措施,加大财政转移支付、用地保障、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生态补偿等倾斜支持力度,统筹规划建设区域交通、能源、水利、信息等重大设施,提升教育、健康、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鼓励因地制宜发展优势特色产业。加强试点示范引领,推行“跨村联建、产业联创”,持续深化乡村振兴试点建设,衔接推动乡村振兴示范创建,在全力推进古田县国家乡村振兴示范县创建的基础上,力争新创建省级乡村振兴示范乡镇5个、示范村75个,串点连线成面推动乡村全面振兴。

  3.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开展农村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发挥消费帮扶、以工代赈等政策作用,统筹用好乡村公益岗位,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勤劳致富。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范,做好特困人员认定,落实基本生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优化低保审核确认流程,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推进分层分类社会救助,适度扩大社会救助保障范围,做到应救尽救。

  (五)推进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

  1.做大做强乡村优势特色产业。坚持“一县一业”,深入实施“八个一”工程,持续打造一批特色产业百亿强县、十亿强镇、亿元强村。深化优势农业提效专项行动,重点推进大黄鱼、红茶、白茶、食用菌、油茶、蔬菜等优势农业产业项目。推广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深水抗风浪网箱和外海贝藻类吊养等新型生态养殖模式,加快蕉城区三都澳大黄鱼产业园区建设,推进大黄鱼文化主题博物馆建设,持续举办大黄鱼文化节,推动大黄鱼产业从种苗、养殖到加工、品牌、市场全链条提升。加快茶树品种结构调整和高标准生态茶园建设,重点推进福鼎国家现代农业(白茶)产业园、“三茶”融合创新园等项目建设,加强福鼎白茶、坦洋工夫茶制作技艺等非遗技艺的传承、保护和利用,推动茶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传统菇棚、水果大棚升级改造。推动林业产业升级,建设商品用材林工程、竹业花卉与名特优经济林工程、林产工业工程和森林旅游工程。推动闽东道地药材绿色生产和柘荣太子参、福鼎栀子等优势药材品牌升级。

  2.加快乡村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全面推进“三产三新三链”融合发展,加快国家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主导产业特色明显的小微园,发展“小微园+电商”“小微园+直播带货”等模式,统一公共配套、展销服务、物流配送,促进优势农业全链条升级。持续发展农产品产地初加工,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技术改造、智能升级。扶持壮大预制菜产业,提升净菜、中央厨房等产业标准化和规范化水平。鼓励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医药、生物质材料等新兴产业。改造提升产地、集散地、销地批发市场,深入实施“数商兴农”工程。实施文化产业赋能乡村振兴计划,全面建成百个金牌旅游村,支持创建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村、省级全域生态旅游小镇,培育申报一批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中国美丽休闲乡村,持续提升“古村落+文创”“摄影+民宿”“茶叶+文化”“非遗+文创”等乡村文旅品牌影响力,吸引更多人走进农村。

  3.提升农业对台对外合作水平。落深落细惠台惠农政策,支持台胞组建或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以蕉城、屏南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县和推广基地为载体,加强台湾农业“五新”推广力度。进一步发挥霞浦台湾水产品集散中心作用,加强与台商、台资经贸企业合作交流。深化宁台基层交流。加强宁台乡建乡创合作,支持引进台湾建筑师、文创团队参与乡村建设,助力乡村振兴,促进两岸融合。鼓励农业企业创建农业国际贸易高质量发展基地。推进国际认证认可、国际标准应用、自主品牌培育、贸易促进公共服务,提升出口农产品品质。抢抓“一带一路”和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机遇,用好优惠市场准入条件,扩大水产、茶叶、食用菌等优势农产品出口。

  4.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支持农业企业、协会参与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加快制定大黄鱼、茶叶、食用菌、太子参等领域地方标准,争创国家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实施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健全“一县一节庆”农业品牌特色推广机制,培育名特优新农产品2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6个、“两品一标”26个以上。深化“0593宁德号”区域公用品牌运维,推动公共品牌与企业品牌互相促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承诺达标合格证与一品一码追溯并行,开展达标合格农产品“亮证”行动。打好食用农产品“治违禁、控药残、促提升”三年行动收官战,推进突出问题专项整治。

  (六)拓展农民增收致富渠道

  1.促进农民就业增收。强化各项稳岗纾困政策落实,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稳岗倾斜力度,稳定农民工就业。开展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实施农民素质提升行动,提高农民综合素质和就业技能。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帮助农民对接产业转移升级和企业用工需求,提升就业信息咨询和发布、劳务对接、权益保护等服务。组织实施以工代赈项目,鼓励增加生态管护、环卫保洁等乡村公益性岗位,吸纳符合条件的农民就业。

  2.促进农业经营增效。深入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行动,做大做强龙头企业,深化省市县三级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示范创建,新增县级以上示范社、示范场180家以上,带动小农户合作经营、共同增收。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农业经营主体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持续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推进“党建引领村社共建”试点,建成一批立足当地产业优势、联农带农成效明显的为农服务综合体。引导土地、林地、滩涂等经营权规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探索在农民自愿前提下,结合农田建设、土地整治,逐步解决细碎化问题。健全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土地经营权的资格审查、项目审核和风险防范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利益。

  3.依法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构建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运行机制。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开展党支部领办合作社三年提升计划,统筹实施一批可持续的村财增收项目,促进村级集体经济壮大提质,力争今年集体经济收入50万元以上的村比例超过35%。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保障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合法权益。规范农村宅基地管理,加快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完善宅基地审批、规划许可、质量安全、建筑风貌管控等联动运行的联审联批机制。深化农村生产要素流转融资试点建设,拓展农村生产要素流转融资平台建设,有序推进农村土地、闲置宅基地、农房资源流转。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寿宁下党乡全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建设。

  (七)加快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

  1.科学推进乡村规划实施。按照“多规合一”“阳光规划”要求,推进实用性村庄规划应编尽编,做好既有村庄规划评估优化。推进镇村规划联编和驻镇村规划师试点。推进以乡镇为单位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积极盘活存量集体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民居住、乡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空间和产业用地需求,制定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指南。立足乡土特征、地域特点和民族特色提升村庄风貌,防止大拆大建、盲目建牌楼亭廊“堆盆景”。严禁违背农民意愿撤并村庄、搞大社区。落实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建设指引,在各县(市、区)城区周边乡镇试点建设“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村镇。

  2.深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行动。实施农村人居环境分类晋级专项行动,有序推进村庄建设水平整体提升,标准版、提升版覆盖率分别提高到60%、30%以上。加大村庄公共空间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巩固农村厕所问题摸排整改成果,改造升级一批老旧公厕,新改建农村卫生厕所800户以上。以人口密集、水环境问题突出的中心村为重点,加强农村生活污水提升治理。完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新增9个乡镇全镇域落实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机制。大力推广农房建筑立面图集,推动农户自建房风貌管控纳入乡镇建房审批管理,持续整治农村既有裸房1.15万栋以上。开展美丽乡村庭院、美丽乡村微景观、美丽乡村小公园(小广场)、美丽田园、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点等乡村“五个美丽”建设,新创建示范点8600个以上。持续开展“绿盈乡村”建设活动,新创建“绿盈乡村”85个。完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互联网+督查”平台功能,健全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机制。深化爱国卫生运动。

  3.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推进“四好农村路”高质量发展,全年新建改造农村公路290公里以上。完善建制村通客车长效机制,确保农村客运“开得通、留得住”。实施农村供水保障工程,力争9个县(市、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全部动工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优化县域电网网架结构,增强用电保障及服务能力。加强乡村清洁能源建设,因地制宜实施“电能替代”。推进农村通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加速推动5G网络向乡镇及重点建制村延伸覆盖。实施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推进基层广播电视公共服务网络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数字乡村发展行动,推动数字化应用场景研发推广,加快农村基础设施数字化改造升级。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基础能力建设,深入开展乡村交通、消防、经营性自建房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治理攻坚。支持农村危房改造和抗震改造,推进213户新增农村低收入群体的危房改造,基本完成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

  4.提升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巩固提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成果,提升农村学校办学水平。加强县域高中对口帮扶,支持县域高中示范建设和达标晋级。加大乡村教师培养力度,深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提升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乡村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农村传染病防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做好农村新冠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农村老幼病残孕等重点人群医疗保障,最大程度维护好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拓展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建设,推进省级乡村“复兴少年宫”建设。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提升工程。加强县乡村三级农村养老服务网络建设,支持建设农村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开展互助孝老食堂、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等养老服务改革试点,全年建设互助孝老食堂110个以上。实施农村妇女素质提升计划,加强农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健全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关爱服务体系。

  (八)健全党组织领导的乡村治理体系

  1.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坚持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围绕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化县级党委抓乡促村责任,健全乡镇党委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机制。扎实开展“党建聚力为民,共建美好家园”活动和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晋位升级”活动,推动基层党建“整乡推进、整县提升”。持续开展市县巡察,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和村务监督委员会协同联动,落实村级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备案管理、县级组织部门谈心谈话等制度,强化对村干部全方位管理和经常性监督。全面培训提升乡镇、村班子领导乡村振兴能力,对农村党员分期分批开展集中培训。通过设岗定责等方式,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2.提升乡村自治能力。健全农村基层党组织对同级其他各类组织领导制度,完善农村重大事项、重要工作由党组织讨论决定工作机制。大力推广村级党组织“跨村联建”模式,按照区域功能、特色产业打造乡村党建联合体。健全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六要”群众工作法等制度,加强和规范村规民约,推动周宁云门村、福鼎柏洋村全国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试点工作,积极探索议事协商新模式。健全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全面推行城乡社区近邻服务。积极构建布局合理、覆盖广泛的党群服务中心体系,使群众在家门口就能找到组织、享受便利服务。推广运用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推进乡村治理示范镇、示范村创建,推进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建设。

  3.深化新时代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继续在乡村开展“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宣传教育活动。深化文明村镇创建,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等建设,发挥乡镇(街道)实践所和村(社区)实践站作用,全方位讲好“宁德故事”。持续开展家庭家教家风宣传活动,传承弘扬闽东优良家风家训,打造市级家风家训基地。大力弘扬闽东红色文化、畲族文化、海洋文化、廊桥文化、茶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资源,积极申报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和全球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办好中国农民丰收节系列活动,支持乡村自办群众性文化活动。加强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传统村落、民族村寨保护。持续深化移风易俗,持续开展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重点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4.加强法治乡村和平安乡村建设。深化法律进农村,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挥“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作用,加大乡村“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加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巩固“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成果,提高乡村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水平。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加强基层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加强基层“1+6+N”法治服务矩阵建设。完善农村警务工作机制,发挥“一村一警务助理”作用。推进智能安防小区建设,织牢“平安家园·智能天网”防护网。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开展打击整治农村赌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农村妇女儿童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深入开展“‘枫桥经验’在宁德,提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质效”专项活动。提升乡村配备专职调解员比例,年内配备比例不低于15%。完善乡镇(街道)信访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机制。

  三、工作保障

  1.压实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全面落实《乡村振兴责任制实施办法》,强化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党委和政府主要负责人抓乡村振兴责任。统筹开展实绩考核,将抓党建促乡村振兴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坚持和完善全市乡村振兴“一月一县”现场推进机制,用好用活问题清单“过程+结果”管理模式。全面落实县级党员领导干部党支部工作联系点制度,健全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乡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加强工作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四下基层”优良传统,推行干部与群众同吃、同住、同劳动、同调研的实践锻炼模式,推动年轻干部“四下基层”培养锻炼与乡村振兴同频共振。统筹解决好“三农”工作中两难、多难问题,把握好工作时度效。在乡村振兴上率先探索实践,形成原创性、引领性、标志性典型经验。加强乡村振兴统计监测,深化纠治乡村振兴中的各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切实减轻基层负担。

  2.健全乡村振兴多元投入机制。压实地方政府投入责任,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一般公共预算优先保障领域,落实《宁德市关于贯彻落实调整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使用范围优先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方案》《宁德市关于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的考核细则》,稳步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加大各地专项债券支持乡村振兴公益性项目建设力度,推动金融机构增加农业农村现代化重点领域中长期信贷投放。支持以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振兴基金。鼓励将符合条件的项目打捆打包按规定由市场主体实施,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积极争创全国普惠金融发展示范区,推动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社会经济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力争全市涉农贷款余额增速达15%以上。依托省级政策性优惠贷款风险分担资金池,扩大“乡村振兴贷”规模。引导涉农金融机构开展生产要素流转融资,延伸拓展“山海”系列产品。支持县级农业信贷担保机构建设,建立健全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健全农业保险产品体系,完善农业政策性保险和农业保险奖补政策,推动农业保险提标扩面增品。创新“一县一品”特色农险产品,鼓励创新指数、价格、收入保险,探索“保险+期货”模式。

  3.加强乡村人才队伍建设。健全完善驻村第一书记、科技特派员、乡村振兴指导员、金融助理员等“一书记三大员”工作机制,探索实施乡村振兴特聘指导员制度。持续实施“十百千万”专家服务乡村振兴行动,加强乡村振兴专家服务基地和乡村人才驿站的建设管理。大力实施“能人回引”行动,加大对乡贤能人和外出务工人员回乡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允许符合一定条件的返乡回乡下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持续开展医院对口支援,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农村医学专业订单教育计划。大力发展面向乡村振兴的职业教育,深化产教融合和校企合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抓好高素质农民培养。鼓励乡土人才、“宁德工匠”评选。实施“雨露计划+”就业促进行动。支持乡镇事业单位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时适当放宽岗位条件。落实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优惠政策及驻村科技特派员岗位聘任激励措施。

  4.加快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研究制定年度全市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工作要点,加快县域内城乡融合发展,加强中心镇市政、服务设施建设,推动霞浦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实施县域商业建设行动,加强县域统筹,建立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农村商业体系。深入推进县域农民工市民化,建立健全基本公共服务同常住人口挂钩、由常住地供给机制,落实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补政策。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发展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医疗卫生共同体、养老服务联合体,推动县域供电、供气、电信、邮政等普遍服务类设施城乡统筹建设和管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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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二○二三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