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最宝贵的是生命,人最大的善举莫过于挽救他人的生命。”3月18日,“2023年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联合OPO器官捐献巡讲”宁德站活动在宁德人民医院举行。
活动在捐献宣传片中拉开序幕,福建省红十字会处长敖志雄、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神经外科副主任陈建屏、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联合OPO副主任江晶分别以“福建器官捐献工作概述”“脑卒中的外科治疗”“新兴学科——器官捐献”为题,为来自多家医院及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医务人员展开讲座,与会人员认真听讲,现场气氛热烈。
“没有器官捐献,就没有器官移植。”宁德人民医院重症医学科副主任医师倪仕华分享了去年9月医院首例器官捐献案例的感悟,他说,是捐献者和家属的大爱,给器官功能衰竭患者带去重生的希望。生命每个人只有一次,而遗体器官捐献者用特殊的方式将生命延续,用平凡生命最后的闪光照亮世人,凝聚起无私的人间大爱。
延续,是对生命最好的诠释。本次活动营造了器官捐献生命永续的良好舆论氛围,多位医务人员现场报名加入志愿捐献者行列。通过活动,进一步提高大家对器官捐献工作的系统认识,对提升器官移植服务能力,扩大器官捐献宣传普及率,推动器官捐献与移植事业发展,起到有益的促进作用。
□ 本报记者 张颖珍
通讯员 李枝端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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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下 可以器官捐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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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医学判定生命不可挽救;
2.经医学评估器官可以供移植使用;
3.生前没有表示不同意器官捐献;
4.家属(配偶、成年子女、父母)一致同意捐献器官;
5.在人体器官捐献协调员的见证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