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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年提高养老金 让老人幸福养老

蕉城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入户宣传养老政策

  为民办实事项目

  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

  完成情况

  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已调整为每人每月140元,共支出6480万元。

  过去的一年,我市聚焦困难人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积极开展参保扩面调度。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44.9万人;共计为51.71万人发放养老金9.64亿元,实现应发尽发。全市城乡居民保月人均养老金提高到159元。

  市人社局副局长黄建才介绍,2022年,我市城居保中心在市人社局和省城居保中心的正确领导下,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及上级决策部署,围绕“六稳”“六保”“三提三效”等重点工作,坚持民生优先,凝心聚力做好城居保参保扩面、业务经办管理、基金管理提升年行动、征地养老保障等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2022年2月,市人社局、财政局联合下发文件,决定2022年至2024年,每年1月1日起,全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全市统一标准同步实施。3月底,全市全面完成当年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的调整工作,调整后全市最低基础养老金为140元,福安市、福鼎市最低基础养老金为155元,均足额发放到位。

  老有所养,城乡统筹。我市积极巩固社保扶贫成果,做好参加城居保的低保对象、特困人员、返贫致贫人口、重度残疾人等困难群体当年保费代缴和养老金发放工作。截至12月底,全市低保、特困、重残、返贫致贫等四类困难群体人员参加基本养老保险10.57万人,为5.37万人代缴当年保费1080.33万元,为4.69万人及时核定并发放养老金。

  同时,持续做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发放工作,结合基金审计和巡察整改工作,推动9个县(市、区)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民城乡居民保保费代缴制度。2022年,共为7.37万60周岁以上被征地农民发放养老保障金1.87亿元,为14.71万符合代缴条件的被征地农民代缴当年保费2651万元。

  养老金事关每一位“银发族”的生活质量和水平,不仅要确保资金发到位,更要确保安全。我市突出重点业务稽核,全年核查各类疑点数据12.46万条,核实发现问题1257条,涉及金额290.9万元,问题占比1.01%;完成整改1221条,问题整改率97.14%;追回金额281.63万元,资金追回率96.81%。

  多渠道开展资格认证,提升适老服务质量。实行待遇领取资格“静默认证”,出行、就医、疫苗、核酸等大数据认证率达70%以上,取得良好社会反响。依托省中心技术平台,建立365天为一周期的递延认证机制,通过6大类、13种认证渠道,指导待遇领取人员采取适当渠道进行认证。建立80周岁以上老年人、重病、重残等行动不便的参保人员以及无法通过人脸识别的待遇领取人员“适老化”管理台账,为1188个村(社区)的8453名参保对象提供上门认证服务。

  为进一步提高政策知晓率,扩大政策的覆盖面,让群众享受到政策福利,我市加大宣传力度,创新组织“福保”宣传员进基层、进网络宣讲城居保政策。

  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主任林樱介绍,市、县人社部门组建“福保”宣传员队伍。市级队伍由市局分管副局长,局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养老保险科、机关党委,市社保中心、机关社保中心、城乡居民保中心、电子政务中心负责人及经办人员(包括窗口经办人员)共同组成。

  黄建才介绍,新的一年,将继续开展未参保人员信息核实,重点做好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保动员工作,做好2023年度基础养老金的调整工作,每月开展养老金发放调度,及时落实发放资金,确保养老金按时足额社会化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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